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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围绕党中央有关安排部署,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去年12月30日,赵一德书记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赵刚省长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广大民营企业是陕西经济发展的关键支柱、创新创业的主要阵地、社会财富的重要来源,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优化审批流程,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强化退税、减税、降费、让利各项政策落实,打通助企发展“最后一公里”。今年2月份,省委决定将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列入省委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省政府决定研究制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本次出台《十条措施》的重点是更及时更有效更具针对性地做好“服务”这篇文章,把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及时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动态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让广大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增强获得感,踏踏实实抓经营,安安心心谋发展。 二、主要内容及特点 《十条措施》主体内容包括了10个方面。 一是强化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全省民营经济领导机构、总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二是打造“陕企通”一站式服务平台。针对企业查询政策难、诉求办理程序多等不便问题,提出全面拓展提升“陕企通”平台综合服务功能,将其打造成横向跨部门、纵向跨层级的“一站式”民营企业服务和政策信息发布及推送总平台。三是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对政务环境、政策环境、要素环境、法治环境、政商环境和舆论环境分别提出目标要求,做到有事必应、无事不扰。四是大力支持创新发展。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按市场需求,在技术、产品、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发展。五是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针对我省民间投资下滑实际情况,多渠道、多方式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六是建立分类分层服务体系。“分类”是指第一、二、三产业,“分层”是指省、市、县三级服务力量。七是着力破解突出问题。针对民营(中小)企业反映的要账难、融资难、人才引进难和用工难等相对突出问题,提出相关解决措施。八是强化政策落地落实。针对部分政策不精准、执行中不到位,民营企业咨询政策不知该找谁等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九是促进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主要是通过培训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十是做好统计监测和考核工作。将各级各有关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十条措施》主要特点: 一是站位层次“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的最新要求,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就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发表重要讲话,本次研究制定《十条措施》及时将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体现到文件中,专门成立由省长担任组长的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服务举措“实”。主要有两大亮点:一方面全力打造“陕企通”一站式服务总平台,建立“陕企通”接诉即办情况综合评分排名制度。一方面按照“抓大不放小、扶强更帮弱”的原则,建设并动态更新全省民营企业数据库。 三是保障措施“强”。建立民营经济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重点围绕民营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针对性提出了破解举措,建立了相应工作机制。提出常态化办好政企恳谈会、加强民营企业家培训等举措。 《十条措施》没有出台新的政策,重在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坚持“刀刃向内”,以民营企业需求为导向,认真履职尽责,在建立机制、提升服务、破解难题和抓好落实上狠下功夫。 12月3日,烟台市纪委监委印发《烟台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从纳入执纪监督重点任务、监督涉企政策落实、督促做好涉企服务等十个方面入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加大力度整治影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纳入执纪监督重点任务。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上旗帜鲜明、毫不含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守职责定位,强化政治监督,严明纪律规矩,严肃追责问责,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上,做到态度鲜明、担当尽责,凝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监督涉企政策落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的6个方面要求,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改革举措、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再监督、再检查”和政治巡察重要内容,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对各地、各职能部门因政策不落实、不落地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及时约谈主要负责人,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督促做好涉企服务。通过提出监察建议、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发放督办函等方式,督促各级各部门单位持续优化政务环境,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履行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职责。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严格规范招标、投标、评标、中介等相关行为,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明标暗投”、变相设置门槛阻碍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等行为,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对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民营企业管理服务工作中违反“一次办结”改革制度,该审批不审批、该服务不服务,滥用自由裁量权或人为设置障碍增加办事难度,以及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违纪违法、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定期清理政府部门拖欠企业资金问题,必要时开展专项治理、专项巡察,认真分析问题,及时查清责任,对长期拖欠不还的予以问责。 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好“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构建,对政商交往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与民营企业交往中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清”上加“亲”、“清”上有为。落实省委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为广大干部服务企业、与企业家正常交往划清“安全区”。严肃查处政商关系“亲”而不“清”,与企业“勾肩搭背”,无原则、无底线“服务”企业,以及搞权力寻租、甘愿“被围猎”等问题。坚决防范和纠正政商交往“背对着背”,拒商、远商、避商、怕商,对民营企业家的正当要求置若罔闻,对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不予保护等行为。把领导干部落实包帮责任,支持企业发展特别是中小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创业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追责问责范围,树立鲜明导向,倒逼领导干部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 严厉惩治违纪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中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将应当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企业支付、报销,以各种名义向企业及有关人员借款、借物,默许纵容配偶、子女、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利用职务影响违规在民营企业谋取私利、兼职任职、参股持股等行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破坏干扰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坚持深挖细查,决不姑息。 稳妥查办涉企案件。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机关在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财产权益、保障合法经营方面提出的明确要求,对涉及民营企业或者需要企业负责人协助的案件,既依纪依法、规范办案,又讲究方法、提高审查调查效率。坚持做到“四个审慎”:审慎研判案情线索,对可以采取其他措施开展审查调查的问题,一般不直接到企业调查或者找企业负责人谈话;审慎选择查办时机,对正处在生产经营活动困难、进行重大资产运作等关键敏感时期的企业,经审批可以暂存待查或者中止调查,最大限度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审慎采取留置、查封、冻结、扣押、限制出境等涉及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调查措施,已经采取有关措施,符合解除、变更条件的及时予以解除、变更;审慎发布涉企案件信息,在案件调查期间,一般不公开涉案企业名称或者涉企案情,保护企业声誉,减轻对企业的负面影响。精准把握政策界限,落实宽严相济要求。原则上,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采取留置等措施,慎重研究审核,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对依法留置的民营企业人员,主动交代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并愿意继续配合调查的,依法及时解除留置;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一般不对企业负责人、科研技术骨干和关键岗位人员采取限制出境等措施。对积极配合调查的民营企业,一般不冻结企业及关联方账户、财产,不查封、扣押企业财物。对积极配合调查、涉嫌犯罪情节轻微的,经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会议集体审议研究,依法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综合考虑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向检察机关提出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建议。 畅通渠道收集线索。经常听取有关部门、“两代表一委员”、企业、社会人士对政务服务、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反映诉求和意见建议,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纪律作风问题。发挥好党风政风监督员作用,经常深入企业了解收集问题线索,及时反馈企业意见建议。实行执纪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配合联动,加强与党委、政府督查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完善线索移送机制,对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优先处置办理;对影响重大的问题线索,强化跟踪督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积极推进容错纠错。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干部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工作失误与个人腐败、缺乏经验与明知故犯、出于公心与以权谋私区分开来,对干部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工作失误,属于容错范围的大胆容错;严肃查处打击报复、诬告陷害等行为,旗帜鲜明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 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浓厚氛围。对阻碍决策执行、影响政策落地、损害营商环境、服务企业不力、侵害企业权益等行为,坚决一抓到底不放松、一查到底不手软。对涉企违纪违法行为严格实施“一案三查”,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做好“后半篇文章”,定期筛选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彰显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身边人身边事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中汲取教训,着力增强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纪法效果,推动形成全市上下积极投身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严起,严禁违纪违法办案,严禁利用职权非法干扰企业生产经营,严禁以权谋私、以案谋私。建立纠错和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纪违法办案造成企业损失的,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对于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或以权谋私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从严从重惩处。(来源:烟台市纪委监委网站) 1.什么是民营经济? 答:“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产生的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这一概念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是很难找到的,在这些国家,“民营”是指“民间经营”,即非官方的经营活动,并不需要给于特别的界定。早在1942年,毛泽东同志在题为《抗日时期的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的报告中说到:“实事求是地发展公营和民营的经济,才能保障财政的供给”。现在一般来说,民营经济是指除了国有及国有控股、外商和港澳台商独资及其控股以外的经济组织,主要包括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在上世纪50年代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后,广州的个体私营经济基本消亡。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广州在全国率先打破国营经济组织一统天下的局面,发展集体、个体、私营、联营等多种商业经济形式。 2.广州民营发展情况? 答:广州民营经济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敢为天下先的历史。1979年,广州开放了个体工商户,到1980年,广州个体工商户的数量、从业人员和注册资金均位居全国各大中城市的第一位。那时,广州市先后出台了《关于积极支持和发展集体和个体经济的通知》、《广州市城镇个体工商业管理试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20世纪80年代初期,广州还在全国率先放开了主要农副食品的价格,并允许农民进城设摊开店,有效地调动了民众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积极性。1992年邓小平同志发表南方谈话之后,广州民营经济迎来了一次快速发展的机遇,并开始真正融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之中。1993年,广州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第一次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并出台《关于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决定》。这个文件在全国首创性地提出了“个体和私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定位在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里得到了确认。2002年,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接下来,广州市就印发了一系列文件,广州民营经济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到2012年,广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分别达到68万户和26万户,注册资本达到126亿元和3798亿元。 3.现今,广州民营经济发展得怎么样了? 答:党的十八大后,随着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进,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制度更加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申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并提出民营企业是自己人,民营企业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广州民营经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创新能力日益增强。目前,广州市95%以上的市场主体,80%以上的新增就业、70%以上的创新成果、50%左右的进出口、40%左右的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和税收由民营企业贡献。2019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已近万亿元,占全市GDP比重突破40%。截至2020年9月,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已达255万户,民营上市企业超过140家。 4.广州市民营企业在哪些领域比较领先,又有哪些代表企业呢? 答:当前,广州民营企业在日用化工、定制家居、无人机、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等领域领跑全国。其中,立白集团、蓝月亮在洗涤用品领域全国领先。欧派家居、尚品宅配、索菲亚等定制家居占到全国半壁江山。微信、欢聚时代、酷狗音乐、UC等不断刷新移动互联网新业态。全市电子商务企业的95%、机器人企业的90%、生物医药企业的90%、大数据企业的90%、物联网企业的85%是民营企业。 5.“民营经济20条”已经到了3.0版。之前的1.0版和2.0版,是怎么样的? 答:民营经济20条”1.0版是2017年出台的,一共83个政策点。当时通过现场走访、集中座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到2000多家企业意见,全面摸查梳理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共性问题,然后聚焦问题深入研究,对标国内先进城市,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2019年,我们出台了“民营经济20条(2.0版)”,在原来的基础上修订了23个政策点,新增了45个政策点。这次修订主要是4个方面:一是贯彻新精神新要求。在文件中,充分贯彻和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新《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要求。第二,衔接新政策新部署。对国务院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和工作部署进行了有机衔接。第三,吸收新经验新做法。比如将黄埔区政策兑现“一窗式”受理、海珠区重点投资项目首席服务官制度推广到全市。第四,适应新形势新需求。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举措。比如解决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布局新型产业用地、优化人才职称评定等。 6.2020年制定出台“民营经济20条”3.0版有怎样的考虑? 答:一方面,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工作部署;另一方面,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努力适应企业的新需求,切实提升企业的获得感。谈到我们的考虑,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第一,坚持问题导向。出台文件重在解决问题。我们广泛开展了专题调研,听取民营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民主党派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不同规模、不同行业民营企业面临的问题,逐项梳理形成了问题清单。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举措。概括起来也就是我们要直面问题,想方设法解决问题。在起草3.0版过程中,温国辉市长邀请10位民营企业家现场审议提出修改意见。第二,建立长效机制。简单的说,就是我们既要解决当前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着眼长远,形成长效机制。在要素保障、转型升级、市场准入等方面,我们提出要搭建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健全政府机构失信问题预防和治理机制,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完善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抽查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等,确保营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第三,适应最新形势。针对当前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的新局面,政策特别强调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通过“包容期”管理、柔性监管方式和免罚清单等为“四新”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研究出台平台尽职免责具体办法,支持平台经济发展。对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事后及时整改可以减责。第四,营造良好氛围。民营经济的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提出,建设广州民营经济展示中心,设立“民营企业服务周”,开展集中宣讲活动,评选表扬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等措施,进一步营造支持促进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7.民营企业发展面临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这方面本次出台的政策有什么针对性措施? 答: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是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普遍性、长期性问题。可以说,这些问题不是一天形成的,也不是一天就能解决的,必须久久为功、坚持不懈的改进。事实上,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我们在1.0版、2.0版里都有,这次我们又有新的措施。同样,针对市场的冰山,在1.0版里,我们当时着眼在开拓“一带一路”市场上,提出了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服务贸易、建立海外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和营销网络,加快广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到了2.0版,随着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和大湾区建设推进,我们提出支持外向型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民营企业在香港设立资本运作中心及企业财资中心。现在到了3.0版,按照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部署,我们更加关注到国内市场,为此我们提出:要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规定和做法;要坚决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清理、排查、纠正在招投标文件和实践操作中对民营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要广泛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市属国企混改,推进一批新增产业投资项目和公共服务类项目向民营资本开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平台、产业园区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8.关于融资的高山和转型的火山方面呢? 答:针对融资的高山,我们进一步完善了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粤信融”、“中小融”、“信易贷”等平台的推广应用,提高民营企业贷款可得性。进一步做大做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加大对初创型民营企业股权投资力度。完善市、区两级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动政策性担保费率逐步降至1%以下。逐步扩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覆盖范围,加大对科技信贷支持力度。分类分层建立企业上市梯队和拟上市企业库,支持民营企业到资本市场挂牌。拓宽小贷公司融资渠道,支持监督指标良好的小贷企业杠杆率放大至净资产5倍。落实好国务院企业债券“直通车”督查激励措施和企业债券注册制改革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针对转型的火山,我们提出鼓励民营企业开展以高端化、集约化、智能化、绿色化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推动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重点打造一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集群。开展中小企业智能化数字化赋能行动,推动中小企业实现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规模化定制、服务化延伸。加强品牌培育和保护,推进“湾区制造”品牌培育和评价,培育一批特色显著、竞争力强的广州品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我们下一步会瞄准新兴领域的优秀企业搭建平台,与广州基金等机构共建广州民营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基金,推动龙头企业联合产业投资基金,围绕产业链开展大中小企业、国有与民营企业融合创新,进一步构建、完善产业生态。 9.这次政策还有哪些针对性措施? 答:这次政策制定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企业需求,着力提升企业获得感。比如,针对用地难问题,推广产业用地“带方案”出让和中小民营企业联合竞买方式。针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针对守法经营问题,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推行重点商会、园区和市场法律顾问全覆盖。这些针对性措施还有很多。 10.媒体经常报道广州民营企业只见星星不见月亮,市工信局和市工商联有什么计划举措? 答:从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数量来看,广州确实少于深圳市、杭州市等兄弟城市。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民营龙头企业的培育。这次民营经济20条3.0版专门提出,认定一批具有明显行业优势和国际竞争力的民营领军企业,集中力量扶持发展,成为民营500强企业和百亿企业。我们将会成立民营领军企业培育工作组,联合各部门建立有效的帮扶服务模式,集中优势资源培育服务民营领军企业。同时,我们也会大力推进“个转企”和“小升规”,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格局。 11.这次政策用了很大篇幅着眼在政企沟通上,有什么考虑? 答:政企之间积极沟通、良性互动,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政企沟通渠道畅顺了,企业的需求才能上得来,政府的政策才能下得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企沟通,建立了市领导挂点联系民营企业、市领导与民营企业家恳谈会制度。这次政策我们提出,在事前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基础上,事中邀请企业家解读,事后邀请企业家评估,并开展政策兑现集成服务,切实消除政策“中梗阻”。依托数字政府建设,建立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企业建议、咨询、代办服务平台。探索建立政商交往行为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支持鼓励党员干部与民营企业经营者正常交往。 12.市工商联在加强政企沟通方面有哪些做法? 答: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对标优化营商环境世行评估规则,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提高惠企政策知晓度和评估规则熟悉度,构建高标准新型政商关系。同时,积极发挥工商联在民营经济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的主渠道作用,引导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强化履职尽责意识。积极落实好党委政府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和商会的制度,了解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倾听民营企业家的愿望诉求。同时,运用好民营企业维权平台,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完善闭环机制,打造“调解+维权”品牌,探索成立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商协会调解中心和建立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等。 13.2020年中央又出台了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市工商联打算怎么做? 答: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会议的重要部署,让我们精神振奋,备受鼓舞。《意见》指出了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五个发展方向。其中专门强调要建设高素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加大年轻一代培养力度。按照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我们与中共广州市委统战部牵头,联合十个党政部门主办“新时代穗商培养工程”。培养工程依托中山大学和建行广州分行优质资源,在1年时间内精心安排44天理论与实践课程,致力提高100名优秀年轻企业家的政治力、领导力和洞察力。 14.新时代穗商培养工程主要是学些什么? 答:培养工程主要通过“进党校、进高校、进知名企业、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培养方式,邀请院士学者、名企大咖担任导师。设置了高端对话、政策解读、名师讲堂、履职赋能、模拟训练、实地考察等多样化系统化的培养课程,全力打造一支爱国、创新、诚信、勇担社会责任、具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穗商队伍。 15.参加新时代穗商培养工程,对企业家和企业发展有什么好处呢? 答:培养工程着眼长远。对于表现优秀的学员,后续将进行重点培养,注重正面导向和作用发挥,提升年轻企业家参政议政能力,引导年轻企业家健康成长。同时,相关合作金融机构将为参训学员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及服务;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参训学员企业,优先推荐进入广州市“专精特新”企业名录,致力于提供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和便捷高效服务。市工信局连续多年在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开办中小民营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班。2019年我们开始了“小企业、大未来”中小企业巡回课堂项目,将管用实用的政策信息、专业技能送到企业。2020年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我们又将巡回课堂搬到了线上。已经举办了40多期培训,线上线下学习已经达到50万人次。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探索,整合散落在各部门、各高校和培训机构的涉企培训资源,设立广州民营经济学院,更好地为民营企业服务。 16.如何推动落实到位呢? 答:第一,落实配套措施。民营经济20条3.0版是市委、市政府的民营经济纲领性文件,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我们会督促各区各部门尽快出台具体的配套文件、实施细则,发布政策申报指引,提高政策的可执行性。第二,强化政策服务。我们将落实好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机制,重点解决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渠道不畅、政策发布渠道不统一、政策知晓运用不及时不全面、政策兑现不方便等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市工信局正在持续推进中小企业服务站建设。已经在全市159个中小民营企业集聚的园区里设立了服务站,努力打通政策服务“最后一公里”。第三,强化考核问效。政策明确,对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和第三方评估,并将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将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察范围。对民营企业合理合法诉求解决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通报、约谈或问责。例如,为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二十条”,市工商联联合市社管局、市财政局印发《民营企业发起成立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奖励办法》。办法规定,由广州市行业龙头民营企业主导发起,并担任理事长(会长)或副理事长(副会长)、经民政部批准成立、办公固定场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成立满一年,并保持正常运营的,按程序申报审批后最高可给予100万元奖励。目前,已有商协会成功获得奖励资金。我们希望通过奖励资金大力支持商协会发展,尤其是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起组建全国性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打造广州标准和行业高地。解读:《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对政务环境、政策环境、要素环境、法治环境、政商环境和舆论环境分别提出目标要求、解读:《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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