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2022年河南初中级经济师考试补考通知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2022年河南初中级经济师考试补考通知
2、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河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3、关于做好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从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获悉,河南省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补考通知已发布,考试时间为4月8日,决定不参加补考的,须于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详情如下:
关于河南考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经济专业技术(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2023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 号)和《关于做好2022 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4 号),为做好河南考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经济专业技术(初、中级)、 一级造价工程师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3月25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月26日
上午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3月25日
上午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3月26日
上午09﹕00—11﹕30 药师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3月25日
上午 0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3月26日
上午 0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
4月8日
上午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下午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各专业具体考试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五)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4月22日
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4月23日
上午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4个专业)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以上5项考试考点详见准考证。
二、补考工作安排
(一)补考人员的确定。本次补考范围是2022年度以上5项职业资格考试河南考区已经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
(二)因考试安排调整,已报名缴费但决定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须在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由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
(三)已报名缴费并决定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
(四)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补考。
三、不参加补考网上操作流程
(一)决定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二)使用网上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相应考试项目。
(三)进入“不参加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提示内容,选择“不参加考试”按钮进行确认。
(四)完成确认后,系统显示界面如下:
(五)再次登录系统后,通过左侧菜单进入“不参加补考确认”栏目,核实确认状态。
注意:1.报考人员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
2.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补考)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3月21日9﹕00至3月26日14﹕00;
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补考)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4日9﹕00至4月7日17﹕00;
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至4月23日14﹕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咨询电话:0371-61612719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
2023年2月9日
官方原文地址:http://www.hnrsks.com/sitesources/hnsrskszx/page_pc/ksxxnew/articledd228503a37f48299fb5cdbb2a4e7530.html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精神,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3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河南省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1.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对于不符合当年报考条件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报名参加并通过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不得领取中级资格证书,不能报名参加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考试和评审。
3.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三)报名参加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我省报名开始日期前登陆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czt.henan.gov.cn/ztzl/kj/)完成“信息采集”。
(四)本通知“一、考试报名”(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七)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具体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的大纲为准。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5月13日至17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9月9日至11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5月13日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3.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各地会计考办)应及时公布本地区2023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
2.(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00:00至2月27日23:59。(2)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2月14日8:00至2月28日12:00。(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2月14日8:00至2月28日18:00。(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9日00:00至5月12日23:59。
3.2023年4月12日前,各地会计考办公布本地区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4.2023年5月13日至17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5月13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
5.2023年6月16日前和6月30日前,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分别公布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各地会计考办应及时公布本地区2023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
2.(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00:00至7月9日23:59。(2)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6月27日8:00至7月10日12:00。(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6月27日8:00至7月10日18:00。(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5日00:00至9月8日23:59。
3.2023年8月15日前,各地会计考办公布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4.2023年9月9日至11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
5.2023年10月31日前,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
(四)我省初级、高级和中级报名、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全省统一。2023年2月28日前,各地会计考办完成本地区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7月10日前,完成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安排,统一报名结束后,将不再进行本年度初级、高级和中级资格考试补报名。
(五)考试结束后,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将对初级、高级和中级资格考试答卷的雷同情况进行排查,特别是对“同对同错率”较高的试卷将交由专家进行甄别、判定,确认为雷同卷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各地会计考办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将本辖区雷同试卷的处理情况通知到考生本人。
(六)初级、高级和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如考生对分数提出异议,各地会计考办可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明细得分值,同时完成本考区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各地会计考办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地会计考办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地会计考办应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四)各地会计考办应统筹做好考试组织和防止疫情扩散工作,制定应急措施和预案,保证考试正常顺利进行;因突发紧急情况,确实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应按程序报批后向社会发布暂停考试公告,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
(五)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中级资格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
(六)2023年11月20日前,各地会计考办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23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2023年1月10日 关于做好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
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方式、考试设置及成绩滚动管理要求
(一)考试时间及方式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经济考试”)于11月11日、12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本次考试考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设置
初中级经济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初中级经济考试分2天,上、下午共4个批次实施(见附件)。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批次划分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级经济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应试人员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试人员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三)成绩滚动管理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工作,初中级经济考试在报名中遵循如下规则:
1.应试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时,须确定唯一的一个考试级别、一个报考专业,并选择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的一个或全部。
2.应试人员确定报名参加某个级别和专业的考试后,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
3.在一个成绩滚动周期内,每名应试人员对应唯一的档案号。
4.应试人员报名时,如果有尚在滚动期内的合格成绩,成绩管理的原则如下:
(1)应试人员报考与上一考试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考试,旧的档案号沿用,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应试人员报名参加不同级别的考试,则之前的合格成绩滚动期结束。
(2)应试人员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沿用旧的档案号报名与该公共科目相同级别、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专业的考试,公共科目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3)应试人员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获得一个新的档案号;此类应试人员需联系当地考试机构,方能报名参考。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 具备博士学位。
(三)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于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初级职称,可作为报考知识产权专业中级经济考试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报考考生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
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承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申请,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和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适用并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备核查。
四、报名时间、报名程序、资格核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9﹕00至8月5日
17﹕00。
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成绩查询、证书查询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资格考试时使用。
3.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如实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在网上报名期间,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考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三)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种方式。资格核查由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1.网上在线核查
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报名系统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
2.网上上传证明材料
需网上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撤回承诺申请的。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 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如报名期间因时间原因无法取得相关报告的,可暂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图片,及时进行验证/认证,以备考后资格核查使用。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3.考后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资格核查。
(四)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8月4日9﹕00至8月10日17﹕00。
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缴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初、中级经济师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河南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机考考试、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72号)的规定,考试收费每人每科61元。
网上缴费时需提交考生个人邮箱信息,缴费成功后电子票据发送至邮箱。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0日17﹕00;
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按照承诺制工作规程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全程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
(二)虚假承诺处理
1.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考试大纲及用书
2023年版初中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公布。
七、资格证书办理
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核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下载本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纸质证明下发后,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事宜。
八、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经济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考试实行电子化考试,考生可提前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系统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三)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在网上提交信息时,考生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
(四)初中级经济考试科目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本次初中级经济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六)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行,考生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考生原则上应按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
(九)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考试时间安排.docx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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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ip556.cn/post/20787.html发布于:2026-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