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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2023辽宁高考语文试题及答案解析(答案点评解析完整版)

2、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3、辽宁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不少同学们关注2023辽宁高考语文试题及答案是什么。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自己高考语文能考多少分。下面小编整理了2023辽宁高考语文试题及答案解析,供各位同学查询估分。祝各位考生取得满意的成绩,考上理想的大学。   2023辽宁高考语文试题及答案解析【真题完整版】   2023辽宁高考语文真题试题及答案解析   为了方便各位同学、家长、老师进行参考,下面给大家整理了2023辽宁高考语文试卷及答案。在对完辽宁高考语文及各科答案后,就可以对自己高考成绩进行估算并为填报志愿做好准备。   注:辽宁2023高考更多考试科目的试题及答案解析可以关注本站查看,查询完试题及答案后,大家对自己的分数会有一个大概估算。筛选出自己分数可以上的大学。挑出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   22023辽宁高考后怎么估分   以语文学科为例,语文主观题估分准确与否非常重要,同时也是很难的。语文估分主要在主观题和作文上。对主观题估分时辽宁考生要注意答案是否答出采分点,比如一道4分的题,如果答案对了,还要看各采分点是否都能得到分,还要看语言是否流畅,如果这些都符合,才可以得满分。   辽宁考生在语文科目估分时还要注意的是,对主观题和阅读题的估分可适当灵活,不必死抠标准答案,关键是要把握住该题的主题思想,这是能否得高分的前提。   一、2023年高考几套试卷?   2023年高考试卷一共有7套 。分别是:全国甲卷、全国乙卷、新高考全国Ⅰ卷、新高考全国Ⅱ卷、以及北京卷、天津卷、上海卷。下面是各类试卷使用省份介绍。   二、2023年高考各地用卷情况   1、新高考全国Ⅰ卷   使用地区:广东、福建、山东、河北、湖南、江苏、湖北、浙江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教育部命题)   自主命题科目:物理、历史、化学、地理、政治、生物、技术(仅为浙江选考科目)   2、新高考全国Ⅱ卷   使用地区:重庆、辽宁、海南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教育部命题)   自主命题科目:物理、历史、化学、地理、政治、生物   3、全国甲卷   使用地区:四川、云南、贵州、广西、西藏   考试科目:语文、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均为教育部命题)   4、全国乙卷   使用地区:河南、安徽、江西、山西、黑龙江、吉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古、新疆   考试科目:语文、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均为教育部命题)   5、北京卷   使用地区:北京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政治、化学、历史、生物、地理(均为自主命题)   6、上海卷   使用地区:上海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均为自主命题)   7、天津卷   使用地区:天津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政治、化学、历史、生物、地理(均为自主命题)   温馨提示:2022年高考一共有8套试卷,其中包含浙江卷,但是在2023年高考浙江语数外回归全国卷,将使用新高考全国1卷,因此2023年高考只有7套试卷。  一、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   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工作按照《关于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19] 29号)执行。凡报考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照各县(市、区)规定的时间登录网站进行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报名、网上缴费,按照各县(市、区)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和现场资格审查。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核对本人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   考生可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艺术类各专业。在网上缴纳高考文化课报名考试费的同时缴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费。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按专业缴纳考试费,报考音乐舞蹈类的考生按“专门化”缴纳考试费。   二、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两个部分。艺术类专业考试又分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一)文化课统一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辽宁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辽宁省2020年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高考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包含政治、历史、地理三科内容;理科综合包含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内容。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   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时间由教育部确定、公布,考生持居民身份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考试。   (二)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美术类(含设计学类,以下简称美术类)、戏剧与影视学类、音乐舞蹈类三个类别实行全省统一的专业考试。考生所报考艺术类专业属辽宁省统考范围内专业,必须参加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集中统一考试的方式。美术类、戏剧与影视学类、音乐舞蹈类各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分值及评分标准等见《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辽宁省艺术类各专业统考总分满分为300分。   1.美术类专业省统考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于2019年12月7日在各市标准化考点进行。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三个科目:素描、色彩、速写,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美术类专业统考素描、色彩科目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速写科目采用默写形式。   2. 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   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19年12月29日至2020年1月9日。地点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五个专业: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从2022年开始,调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省统一考试专业。“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两个专业继续实行省统一考试,考试形式和内容不变;取消“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等3个专业省统一考试。取消的省统一考试专业,招生院校可自行组织校考或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3.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19年12 月9日至13日。地点在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五个专业: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方向),音乐表演(含打击乐、键盘演奏、流行演奏、民族器乐、声乐演唱、西洋管乐、西洋弦乐专业方向),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三)艺术类专业校考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院校,报我办备案同意后,可在我省设点校考。   除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以外的其他的外省公办院校,如艺术类专业与我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建议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录取,如确需组织校考须在我省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确有必要在我省设立考点,须报经我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我省设点校考。   外省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属我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院校可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组织校考。   辽宁省域内所有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除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外,属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招收的艺术类专业是否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由院校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在辽宁省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必须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   辽宁省域内实行校考的招生院校要将校考的组织管理实施方案报我办备案。   校考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 号)要求组织校考工作。我省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进行投档,校考院校要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严禁非艺术类考生参加校考加试(考生号第10位为3或7的为艺术类考生),对参加校考加试的非艺术类考生我省将不予以投档。对报考专业涉及省统考的考生,应根据我办提供的省级统考合格考生信息确定校考考生名单。校考的合格生源与计划比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三、专业考试成绩   1.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结束后,我省统一划定美术类本(专)科、音乐舞蹈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合格分数线。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分布情况和各专业省统考合格分数线。   2.2020年我省考生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自行打印考生成绩单。专业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可持成绩通知单并根据院校招生章程及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参加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   四、志愿填报   202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普通高考文史类及理工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相同。相关专业省统考合格或校考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的艺术类专业志愿。2020年艺术类志愿设置为三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包括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经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含使用我省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设1个院校志愿。   本科批:除本科提前批院校艺术类专业外的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本科批录取分为两个阶段,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本科院校其它艺术类专业及不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在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   高职(专科)批:包括所有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美术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其它艺术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   艺术类各批次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除本科提前批外,本科批两个阶段和高职(专科)批两个阶段均实行剩余计划“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每批次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本科批第二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征集志愿”设批次服从志愿。   报考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院校专业。考生兼报填报志愿时,要注意艺术类各批次和普通类各批次录取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时间重叠的批次不能兼报。艺术类各批次和普通类各批次录取的具体时间及填报志愿具体要求将另行公布。   五、录取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机构监督”的录取体制。有关录取的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1.省招考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本年度招生计划、考生专业成绩分布情况划定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和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2. 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自主划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我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可以在我省划定的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和专业课合格分数线之上,进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要求,有关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说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及时向社会公布,在录取前报辽宁省招考办备案。   参加我省美术类平行志愿录取院校的美术类和设计学类专业投档原则须按照我省规定执行。除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其它高校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我省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3.我省艺术类专业按照艺术文科、艺术理科分别投档录取。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院校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院校,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将报考该校的文化课成绩合格考生档案全部提供给有关院校,由有关院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原则和办法进行录取。   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按综合成绩投档。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   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相应的分数线以上,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再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   4.音乐舞蹈类中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如果计划中明确各“专门化”的招生计划数量,按“专门化”的综合分排队录取;如果不明确各“专门化”的招生数量,按考生加试“专门化”中的最高综合分排队录取。   5.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本科批的录取时间均在普通类本科批录取前结束。当艺术类考生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录取时间和普通类本科录取时间重叠时,按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在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前结束。   6.各校应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格限定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对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有关高校若有专业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其它非艺术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六、违规违法处罚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校考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省统考和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省统考、校考中被认定为违纪、作弊的考生,各考点(市招考办)、设点院校应及时向我办上报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依据;被认定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情节严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报名   考生报名按《关于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17〕20号)执行。   考生报名时须填报本人参加体育专业的专项考试项目,考生信息确认后不得改动。   二、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须进行专业考试和文化课考试。   (一)专业考试   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在文化课统一考试前进行体育专业考试。体育专业考试工作由沈阳体育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1.专业考试项目   体育专业考试包括身体素质考试和专项技术考试。   身体素质考试项目:100米、原地推铅球和立定三级跳远三项。   专项技术考试项目:200米、400米、1500米、男子110米跨栏(栏高1米)、女子100米跨栏(栏高0.84米)、铅球、铁饼、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体操、篮球、排球、足球、武术、乒乓球、艺术体操、健美操和游泳。考生须在上述专项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各项目分值比例   测试项目   100米   原地推铅球   立定三级跳远   专项   所占分值比例   20%   20%   20%   40%   2.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   体育专业考试时间见附件;考试地点在沈阳体育学院。   3.专业考试内容和标准   专业考试内容和标准按《关于公布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16〕20号)执行。   4.专业考试具体规定   ①考生必须携带《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报考证》、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专业考试。   ②在专业考试中犯规(如100米二次抢跑),原则上取消其该项考试资格。   ③考生因特殊情况迟到,应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经批准方可参加考试,所误项目在考试结束时参加补考。   ④考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专业考试,须提供县及以上医院诊断书或有关证明,经沈阳体育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统一补考。参加统一补考的考生,须出示相关证明和体育专业考试报考证、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补考。   考生因考试过程中出现外伤不能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经主考官签字确认、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统一补考(已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不予重测)。   ⑤凡在4月21日到4月22日期间,因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课考试及高职单招考试而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凭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课考试及高职单招考试准考证和体育专业考试要求的证件参加4月27日的补考。   ⑥专业考试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由考试组长裁决。   ⑦考生无故未参加指定时间考试者,按弃考处理。   5.专业考试成绩   专业考试成绩在考试后直接告知考生。考生须按手印确认本人成绩。考试当晚22点后,考生可通过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就业公众号查询当日考试成绩。   专业考试结束后,沈阳体育学院将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按规定格式报送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文化课考试   报考体育专业考生须参加辽宁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   辽宁省2018年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高考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包含政治、历史、地理三科内容;理科综合包含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内容。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   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时间由教育部确定、公布。考生须持居民身份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体育专业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高校录取考生的依据之一。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18〕6号)执行。对报考按专项录取的体操、武术专项考生,学校审查时可适当放宽身高要求。   五、填报志愿   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普通高考文史类及理工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相同。体育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的体育院校(专业)志愿。   体育专业录取分为三个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均设5个平行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设5个平行院校志愿和4个专业志愿,投档规则与原批次相同。“征集志愿”设批次服从志愿。   六、录取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在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一)分数线的确定   报考体育专业考生的体育成绩合格线,根据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人数和招生计划数按一定比例确定。体育专业录取新生的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按线上考生数略多于招生计划数(最多不超过1:1.5)的比例划定。   (二)投档规则   1.本科第一批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   2.本科第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本科第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   3.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为:在相应的分数线上或者分数要求以上,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体育(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育(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再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   七、加强诚信教育,严肃工作纪律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要大力开展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教育和引导考生信守承诺,诚信考试,拒绝和抵制考试中的违纪、舞弊及违法等行为。   体育专业考试期间,将使用考生身份验证系统,对考生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严厉打击替考舞弊行为。   加强对专业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考点院校要切实开展好考试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严格遵守考试规定和相关工作人员守则。   体育专业考试期间,由省教育厅、省招考办和沈阳体育学院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监察组,对体育专业考试进行全程监督。将现代化管理手段应用于专业考试管理,对专业考试的全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录像。   八、违规处理   体育类专业考试是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专业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和法律条款严肃处理,并将考生违规违法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对在专业考试中违反规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涉考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2018年辽宁省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日程安排   2018年辽宁省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日程安排   时间   4月   18日   19日   20日   21日   22日   23日   24日   25日   26日   27日   地区   盘锦   本   溪   营口   抚   顺   葫   芦   岛   铁   岭   丹东   辽   阳   沈   阳   大   连   男   阜   新   鞍   山   朝   阳   锦   州   大连   鞍山   本溪   丹东   锦州   营口   阜新   辽阳   盘锦   铁岭   葫芦岛武术专项的考生   大连   锦州   营口   辽阳   盘锦   铁岭   葫芦岛   体操   排球   专项   的考生   沈阳大连营口阜新   乒乓球专项的考生   大连女   沈阳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阜新朝阳体操   排球专项的考生   鞍山   盘锦   铁岭   葫芦岛   乒乓球专项的考生、 沈阳抚顺朝阳武术专项的考生   补考考生   各市地跨栏跑跳高   铁饼   标枪   健美操游泳   艺术体操专项的考生   丹东   抚顺   本溪锦州   辽阳   朝阳   乒乓球专项的考生   1、体育专业考试入场时间及地点:上午7:00(田径馆),下午13:00(各专项场馆),请考生携带报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2、专项考试时间和身体素质考试时间一致,4月25日-27日考专项考生须当日参加身体素质考试(专项考试和素质考试需在同一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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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ip556.cn/post/20503.html发布于:2026-03-08